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要點第5點、第3點附件1,業經於114年1月7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30501032A號令修正發布,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如附件,請查照。
一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/)下載。
二、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黃專員,電話:(02)8771-185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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