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教育部體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「114學年度大專院校適應運動行動藍圖實施計畫」,請依期限踴躍向該校提出申請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年3月3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141005552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促進全國大專院校推動適應運動,及提高體育教師及相關專業人員之適應體育知能,以維護及優化高等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平等參與適應運動,特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。
三、旨揭計畫重要資訊摘要說明如下,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:受補助對象:全國公、私立大專院校,以教育部大專校院一覽表網站公告大專校院名單為準(http://ulist.moe.gov.tw)。申請階段: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3日止(電子公文以發文日期為準 、 紙本公文以郵戳日期為準 ),請將申請資料函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並副知本署,電子檔請寄送至電子信箱: lac.ntnu@gmail.com。計畫輔導與執行階段:自核定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。補助金額: 本計畫為競爭型計畫,114學年度擬補助全國大專院校共計10案,每案最高核定經費上限為40萬元經常門經費;經費編列與支用須依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。本案如有相關詢問事項,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專任助理:李一諺先生(電話:02-77495301,電子信箱:lac.ntnu@gmail.com);葉翰霖先生(電話:02-77495077,電子信箱:shape4id@gmail.com)。
(一)受補助對象:全國公、私立大專院校,以教育部大專校院一覽表網站公告大專校院名單為準(http://ulist.moe.gov.tw)。
(二)申請階段: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3日止(電子公文以發文日期為準 、 紙本公文以郵戳日期為準 ),請將申請資料函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並副知本署,電子檔請寄送至電子信箱: lac.ntnu@gmail.com。
(三)計畫輔導與執行階段:自核定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。
(四)補助金額: 本計畫為競爭型計畫,114學年度擬補助全國大專院校共計10案,每案最高核定經費上限為40萬元經常門經費;經費編列與支用須依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。
(五)本案如有相關詢問事項,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專任助理:李一諺先生(電話:02-77495301,電子信箱:lac.ntnu@gmail.com);葉翰霖先生(電話:02-77495077,電子信箱:shape4id@gmail.com)。
二、為促進全國大專院校推動適應運動,及提高體育教師及相關專業人員之適應體育知能,以維護及優化高等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平等參與適應運動,特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。
三、旨揭計畫重要資訊摘要說明如下,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:受補助對象:全國公、私立大專院校,以教育部大專校院一覽表網站公告大專校院名單為準(http://ulist.moe.gov.tw)。申請階段: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3日止(電子公文以發文日期為準 、 紙本公文以郵戳日期為準 ),請將申請資料函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並副知本署,電子檔請寄送至電子信箱: lac.ntnu@gmail.com。計畫輔導與執行階段:自核定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。補助金額: 本計畫為競爭型計畫,114學年度擬補助全國大專院校共計10案,每案最高核定經費上限為40萬元經常門經費;經費編列與支用須依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。本案如有相關詢問事項,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專任助理:李一諺先生(電話:02-77495301,電子信箱:lac.ntnu@gmail.com);葉翰霖先生(電話:02-77495077,電子信箱:shape4id@gmail.com)。
(一)受補助對象:全國公、私立大專院校,以教育部大專校院一覽表網站公告大專校院名單為準(http://ulist.moe.gov.tw)。
(二)申請階段: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3日止(電子公文以發文日期為準 、 紙本公文以郵戳日期為準 ),請將申請資料函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並副知本署,電子檔請寄送至電子信箱: lac.ntnu@gmail.com。
(三)計畫輔導與執行階段:自核定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。
(四)補助金額: 本計畫為競爭型計畫,114學年度擬補助全國大專院校共計10案,每案最高核定經費上限為40萬元經常門經費;經費編列與支用須依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。
(五)本案如有相關詢問事項,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專任助理:李一諺先生(電話:02-77495301,電子信箱:lac.ntnu@gmail.com);葉翰霖先生(電話:02-77495077,電子信箱:shape4id@gmail.co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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